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2 01:3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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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资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方案》,此次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半额)发放工作预计于本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9年3月19日—4月15日
二、工作内容
(一)受助学生资格的重新审核工作
请各系部、校区重新审核2018年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的资格,上报拟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资格及资金。
1、审核受助学生有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情况;
2、审核受助学生有无学业退步的情况,即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不及格科目超过3门次以上(含3门次);
3、审核受助学生有无学籍异动,如退学、休学、保留学籍;
4、在宿舍文明创建活动中宿舍检查不达标者;
5、经举报不符合受助资格、虚报材料者。
如有涉及以上情况的受助学生,应取消其2019年春季(半额)发放资格,请各系部填写《2019年春季学期取消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
(二)学生(银行卡)信息更新审核
从此次起凡涉及学生资金发放,16级本科、17级本专科、18级本专科学生启用工商银行卡,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学生(毕业班)延用中国银行卡;邮科院校区学生继续沿用中国银行卡。
1、请各系部根据前期发布的《关于学生工行卡发卡及激活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学生完成相关工作。
2、各系部组织学生在学生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及时变更卡号信息,经班主任审核、系部审核完毕后导出2019年春季受助学生名单,并组织受助学生对户名、银行卡号、受助等次等信息进行核对签字,系部将核对无误的发放名单和取消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至学工处。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校区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此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资助管理专干为第二责任人。各系部、校区务必严格审核把关,将并以此次审核为契机,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2、各系部、校区要在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前做好诚信教育和欠费学生还款的相关工作,并对获助学生进行有效的后续管理。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156
特此通知。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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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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