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5 17:1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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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校区:
根据武汉市户口迁移相关政策,为做好我院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原户籍地在武汉市外自愿将户籍迁入我院集体户口的在校学生
二、受理材料
受理材料 |
规范要求 |
备 注 |
1、户口迁移证 |
加盖原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
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往地址为: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并在迁移证右上角用铅笔标明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班级、身高四项个人基本信息,字迹清晰。 |
籍贯地具体到省市(县) |
准确核对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 |
2、登记照 |
一寸、一张,免冠露耳 |
底色不限 |
3、录取通知书 |
与本人信息一致 |
通知书副本 |
4、身份证复印件 |
字迹清晰 |
按原件大小粘贴于户口迁移证空白处 |
5、电子登记照 |
照片大小不超过32KB,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 |
底色不限 |
三、相关说明
1、学生集体户口本学期集中办理一次,逾期不受理;户口迁移证上日期过期无影响。
2、我院学生集体户口由学生工作处集中管理,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申请迁出,只能在学籍异动或毕业年度办理户口迁出;办理户口迁移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3、请各系部按照《户口迁移证示例》(见附件1)审核材料,做好政策宣传,并提醒学生慎重考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请各系部于5月7日前将户口迁移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档签字盖章交至学生工作处。汇总表电子档及电子登记照以系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261531192@qq.com。
四、其他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特此通知。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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