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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系2017~2018学年度“双评”工作方案

时间:2018-09-21 15:1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双评”工作方案》精神,艺术设计系成立“双评”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范汉忠、禹涛
副组长:牟兴
成员:江一珊、童凯、李晗、袁子缇
一、评选对象
个人:所有已注册在藉学生和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在藉学生(2018级学生除外)
集体:所有学生班级(2018级学生班级除外)
二、评选时间:
10月9日-10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综合奖学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
个人评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
集体评优优良学风班
四、名额分配
1、各班级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优良学风班由各班级据实申报,不设名额限制。
五、评选依据
(一)各奖项评选依据
1、综合奖学金:按《2018年版学生奖助工作文件汇编》中《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综合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执行;
2、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2018年版学生奖助工作文件汇编》中《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奖励办法》执行。
(二)综合奖学金加分认定说明
1、有获奖证书类: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各地区及其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不能直接作为加分依据,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认定;
2、无证书类:需提供相关主办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且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有效(网站发表新闻的,不能作为加分的依据);
3、体育竞技类:以公共学部体育教研室公布的成绩且加盖公共学部公章的有效;

  1. 团学组织类:院团委加盖公章的材料在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的有效;各系部(校区)团总支加盖公章的材料在各系部审核备案的有效。
  2. 勤工助学组织类:学生工作处或各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材料有效。
   “双评”期间,相关各项认定材料以学生工作处公示结果为准,所有加分认定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各项认定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系部活动、学生干部认定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
六、工作进度

时  间 工作进度
9月26日 召开 “双评”工作布置会,班主任培训,发放相关表格。
10月12日之前 各班级班会动员、初审汇总,并公示。
10月14日之前 各年级组长初审汇总。
10月17日之前 系部汇总、审核,并公示。
10月20日 各系部、校区将公示后结果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七、工作流程
1、文化成绩计算
班主任将本班级学生2017-2018学年度文化成绩按照“双评”加权计算方法进行计算,10月12日前报各年级组织审核。
2、综合测评
学生自我综合测评;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对全班学生集体综合测评,评测结果进行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并确认签字,10月14日前结果上报各年级组长审核。
3、年级审核
各年级组长对本年级所属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共用名额进行初次认定,10月17日前报系部审核。
4、系部审核
系部对各班级推荐名单先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系部副书记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系部协调学生本人、班干部、班主任再次确认,无异议后系部副书记签字确认,10月17日前系部公示。
5、确认上报
系部公示后,学生无异议,10月20日前系部按照要求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有异议,系部协调相关人员再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6、复审公示
学生工作处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审,并在全院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7、审核确定
    经学生工作处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报党政联席会批准。
八、公示要求
公示包括网络平台公示和宣传板公示,两者应同时进行。网络平台公示应包括各系部(校区)网站、QQ空间、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板公示统一摆放在三教楼下,每页纸右上方加盖系部公章和学生工作处公章,以复印件公示,原件上交至学生工作处。
九、奖金发放
1、个人奖金直接打入学生个人中国银行卡中,学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核实签字确认(特别是身份证号和中国银行卡号,一人一号,不得共用卡号)。无中国银行武汉本地开的卡或遗失、挂失、停用、销户的卡,请学生自行补办。
2、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其奖学金经学生本人同意后,可先充抵学费。
3、集体奖金以银行划拨形式发放,由班主任或班长代为领取。
十、评选要求
1、系部组织学习培训。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认真学习《2018年版学生奖助工作文件汇编》,了解2018年“双评”工作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督促各班级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实施办法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双评”工作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年级既要严格掌握“双评”工作条件和标准、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三好学生标兵、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可采取集中展示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班级、系部、学生工作处三级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未经班级、系部公示不得上报学生工作处。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不予受理。对在“双评”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及名额,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综合测评和奖项推荐实行签字确认制度。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需学生个人、班干、班主任签字确认,系部汇总表和申报表需系部副书记签字确认。签字必须本人亲自签写,如需代签应注明代签人。
十一、监督电话
1.艺术设计系接受投诉地点:3教31104办公室投诉电话:027-87193861。(班级公示期间)
2.学生工作处投诉电话:  027-87193552。 (系部公示期间)        
 3.纪检办公室投诉电话   027-87193826。(系部公示期间)   
 特此通知。
 
                                                                                      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2017-2018双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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