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在我系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二、名额 系部推荐2名。 三、评审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 2、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班级位应保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规范材料,及时上报。各班主任应指导申报学生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除签名外均填写好再打印,日期先不填写,详情见填表说明,获奖情况需附上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等),材料上报时间最晚为9月27日。系部将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上报时间为10月8日。 3、注重宣传,拍照留存。系部对推荐学生应通过网站等宣传平台进行宣传,公示三个工作日,并拍照留存。 联系人:牟兴老师 联系电话:87193861 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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